个人确实可以成立基金,但需要遵循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的规定。设立基金会的基本条件包括:
1.有特定的公益目的,如全国性公募基金原始基金需至少800万元人民币,地方性公募400万元,非公募200万元,且均为到账货币资金。
2.必须有规范的名称、章程、组织结构和专职工作人员,并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3.成立基金会需提交一系列文件,如申请书、章程草案、验资和住所证明、理事会成员名单等,并得到业务主管单位的许可。
基金会的章程必须明确公益性质,不得规定特定受益人,并详细列出名称、住所、设立目的、原始基金、理事会构成等信息。设立后,基金会还需要进行税务登记,并在登记事项变更或修改章程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。
此外,对于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,也有相应的申请流程和条件,需要提交申请书、境外基金会成立证明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文件。
总的来说,成立个人基金是一个严谨的过程,需要满足多项法定条件和程序,确保其公益性质和合法运营。
成立慈善基金会的条件如下:
1、该基金会成立必须要有特定的公益目标;
2、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,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,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,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;
3、企业名称核准通过、符合规范的企业章程、组织机构以及拥有相关资格证或能力的专职人员;
4、拥有固定经营慈善基金会的场所;
5、该基金会必须可以独立的承担社会民事责任;
6、人员要求:理事长1人,副理事长1人,秘书长1人,监事1人,理事3人,从业人员4人,稳定的员工即可,比如财务、出纳人员。
法律依据: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八条
设立基金会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;
(二)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,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,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;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;
(三)有规范的名称、章程、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;
(四)有固定的住所;
(五)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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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概览:个人确实可以成立基金,但需要遵循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的规定。设立基金会的基本条件包括:1.有特定的公益目的,如全国性公募基金原始基金需至少800万元人民币,地方性公募400万元,...
文章不错《个人可以成立基金吗?》内容很有帮助